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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换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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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莱公司商品退换货办法

 

  为加强公司对商品退换货的管理工作,规范商品退换货程序,维护公司和供应商之间的良好关系,提高公司商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公司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商品的退换货

  1、商品退换货,是指公司采购、验收部门按订单、合同或者协议收到商品后,由于某种原因,将商品退回供应商。商品退回包括基于质量问题的退货和基于非质量问题的退货。

 

  2、范围

  2.1用户使用跃莱公司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或用户验货后,经法定机构检验认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

  2.2由于运输造成包装破损,无法继续销售的商品。

  2.3由于工作失误如:送错货,对方无款等,但未超过有效期的商品。

  2.4存放期限过长已不符合食用标准及其他原因确需退货者。

 

  3、消费者自购买跃莱公司商品之日起7日内,产品未开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可以凭所售商品的专卖店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所售商品的专卖店办理退货;自购买跃莱公司商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可按照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换货。

 

  4、专卖店自购买跃莱产品之日起7日内,产品未开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可以凭公司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公司申请办理退货;自购买跃莱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可以凭公司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公司申请办理换货;

  公司自专卖店提出退货或者换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按照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退货和换货。

 

  5、专卖店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对消费者进行退换货服务。

 

  二、退换货的要求

  在实施跃莱产品换货和退货制度中,公司将按以下要求:

  1、消费者或专卖店所退产品需与当次《货物明细单》显示的产品数量、产品种类、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完全一致。

  2、消费者或专卖店退回的产品应是数量完整、未经开封、未损坏、可重新销售的产品。

  3、因个人原因,申请退换货的消费者或专卖店需承担相应的退换货运输费用;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退换货,由公司承担产品运输费用。 

  

  三、退换货的流程

  1、通过专卖店退货和换货:

  (1)如果退货,由所售商品的专卖店收回跃莱产品,按照消费者提供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直接退款给消费者;专卖店应当自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办理退货;

  (2)如果换货,所售商品的专卖店在有库存的情况下按照消费者提供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当天直接换货给消费者;如专卖店库存不足时,立即联系公司进行换货,换回后交给消费者,所在地专卖店应当自消费者提出换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办理换货。

  

  2、通过公司退货和换货:

  (1)如果退货,按照专卖店提供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进行核实,核实通过后由公司收回跃莱产品,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办理退货。公司直接退款给专卖店,退款部分将扣除专卖店的当月销售额及销售折扣,并将退货金额汇入专卖店账号内,可供专卖店提货使用,也可提取现金;

  (2)如果换货,由公司收回跃莱产品后,按照专卖店提供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在核实清楚后,直接由公司自专卖店提出换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办理换货。

 

  退换货联系部门:客户服务部

  退换货联系电话:400-108-2020